8月28日,生态环境部就深化环评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表示,生态环境部对量大面广的环评单位和人员,建立了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以监督为保障的环评质量监管体系,环评领域也在信用监管上率先突破,取得了积极进展。 据介绍,随着《环评法》修订,取消了环评单位资质许可后,生态环境部以部令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规范性文件出台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以及能力建设指南和信息公开管理规定三个文件,上线了全国统一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目前已有5700余家单位和34000余名从业人员在平台建立诚信档案,大家可以登录生态环境部官网或者网络搜索这个平台,全国环评从业单位和人员信息、业绩、是否被纳入“黑名单”、记分情况,都一目了然。 刘志全表示,通过这个全国统一的平台,一是实现了信息公开。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按规定通过平台提交本单位、本人以及编制完成的环评文件基本信息。切实便利全国建设单位查询和择优选择,便于社会监督,推动提升环评从业队伍诚信意识,也为环评责任追究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实现了信用监管。实现环评编制单位和人员全国范围的信用记分和监管。截至8月20日,生态环境部累计对50家环评单位和61名环评从业人员实行失信记分;全国累计对227家单位和224人实行失信记分;10家单位和5人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环评失信“黑名单”,受到禁止从业的惩戒。 刘志全指出,生态环境部将进一步推动环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指导督促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落实环评信用监管工作要求,对地方监管记分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并建立通报机制。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红、黑名单机制,加快研究推动环评信用平台与相关领域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目前,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推动实现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数据共享。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探索建立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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